云南借力RCEP深化区域合作 推动开放型经济升级
所属地区:云南
发布日期:2025年07月02日
RCEP生效实施以来,云南省立足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定位,以制度型开放为抓手,通过优化政策环境、强化互联互通、深化产业协同等举措,全力推进与RCEP成员国的经贸合作,招商引资成效显著,为区域经济融合发展注入强劲动力。
一、构建政策支撑体系,夯实开放合作基础。云南省制定出台专项行动计划,全面对接RCEP规则体系,在货物贸易、服务贸易、投资便利化等领域推出配套措施。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,加强与海关、税务等部门联动,为企业提供原产地规则、关税减让等政策解读和培训,指导企业用足用好自贸协定红利。同时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,简化外商投资审批流程,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,为RCEP成员国企业在滇投资兴业创造良好条件。
二、强化互联互通建设,畅通区域贸易通道。云南省加快推进中老铁路沿线开发,推动铁路货运班列常态化运行,提升跨境物流效率。升级改造瑞丽、河口等边境口岸基础设施,推广智能通关系统,实现与RCEP成员国口岸信息互联互通。加密至东盟国家的国际航线,拓展航空物流网络,构建起以昆明长水国际机场为枢纽,连接东南亚、南亚的空中通道。此外,推进中越、中缅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,打造集物流、加工、贸易于一体的跨境产业合作平台。
三、深化产业协同发展,提升产业链韧性。围绕特色优势产业,云南省加强与RCEP成员国的产业对接。在农业领域,推动咖啡、橡胶、热带水果等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加工,利用RCEP关税减免政策扩大出口;在制造业领域,聚焦电子信息、装备制造等产业,吸引东盟国家零部件供应商入驻,构建跨境产业链。同时,积极发展跨境旅游、教育合作、医疗康养等服务贸易,推动区域内服务要素自由流动,促进产业深度融合。
四、搭建合作交流平台,拓展招商引资空间。云南省连续举办中国—南亚博览会、RCEP经贸合作论坛等活动,为成员国企业提供展示和对接机会。组织企业参加东盟博览会、马来西亚国际清真食品展等RCEP区域展会,开拓市场渠道。设立驻东盟国家商务代表处,加强与当地工商界的联系,精准对接投资项目。通过“走出去”与“引进来”相结合,吸引更多RCEP成员国企业在滇设立区域总部、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,推动招商引资规模和质量双提升。
五、推动规则标准对接,增强区域合作效能。云南省积极参与区域标准协调,推动与RCEP成员国在农产品质量安全、检验检疫等领域的标准互认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,建立跨境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。探索与东盟国家在数字贸易、绿色经济等新兴领域的规则对接,为区域经济合作拓展新空间。通过规则层面的深度融合,提升云南省在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地位,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。
云南省以RCEP生效实施为契机,持续深化与区域内国家的经贸合作,不仅为自身开放型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,也为推动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贡献了积极力量。随着各项举措的落地见效,云南省正逐步成为中国与RCEP成员国开展务实合作的重要门户和枢纽。